关于对深圳市福田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进行省级评估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广东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要求,经研究,拟于6月19—21日对深圳市福田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进行省级督导评估。
如有异议,请于督导评估工作结束前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个人来电、来件应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电话:020-37627076,电子邮箱:dds@gdedu.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福田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省级评估材料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