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按照政策档案、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回生源地。
一是档案由学校负责转回生源地; 二是党(团)组织关系由学校开出介绍信转回生源地街道(村委)党支部; 三是户口迁移到学校的,需要向学校负责管理户籍的部门(如户籍科)领取户口迁移证,再到拟落户地去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