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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资金安排方案及绩效目标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2-14 12:14:45 | 浏览次数: |
- | 来源: | 师资处 |
根据《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粤办发〔2018〕17号)要求和《关于印发〈关于严格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审批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财促改〔2019〕15号)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资金安排方案及绩效目标(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2月14日至24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与公示内容相关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传真:020-37629059/37627294;电子邮箱:gdsjytszglc@126.com。
附件1:2020年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资金安排方案.pdf
附件2:2020年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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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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