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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05 1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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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各考点院校:

  根据中国足球彩票学位办《关于做好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8〕13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8〕32号)的要求,为保证考试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8年5月20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时—11时30分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时30分—17时30分

  二、考试安全工作要求

  确保考试安全是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的重中之重。各考点要以对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准备,系统梳理,全面查找薄弱环节,下决心,出重拳,早部署,细安排,着力抓源头管理,着力抓队伍建设,着力抓细节落实,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公平性和公信力。

  根据中国足球彩票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各考点主考是所辖考点考试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是全面主持并负责考试组织和考务工作,须按照《考务手册》(附件1)的要求,坚守岗位,精心组织,重点在试卷的传递和保管、考务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点的选择与管理、考生的指纹验证入场、考务材料的回收和查验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所有考试工作人员都要明确各自职责,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一律先签字后上岗。

  各考点要加强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考务管理规定、反作弊技能等方面。监考员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如通讯设备、拍摄设备、扫描设备等)进入考场。

  各考点要严格执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附件2),并针对新形势和本地实际制订、完善考点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及实施细则,遇有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

各考点应尽量选用标准化考场组织考试。对各考场实施无线电信号屏蔽和视频监控,做到实时监控,随时回放查看。各考点可为考场配备电子挂钟、配发考试文具。已配备电子挂钟和考试文具的考场,考生不得携带相应物品入场。

  各考点要做好各项考前准备工作,认真检查和测试考试所用设备、仪器、电力、消防等各项设施。

  各考点应设立并公布考试举报电话,在考试前后一周由专人值守,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考务管理工作要求

  1.各考点主考须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附件3),请于5月10日前传真至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学位办”)。考试工作人员须签订《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样本见附件4)。

  2.各考点须成立“考试值班室”,指定负责人及值班人员1至2名,负责考试当天的值班工作。请于5月10日前将《考点主考、值班室及考点情况简表》(附件5)传真至省学位办。

  3.各考点必须使用验收合格的保密室存放试卷,填写《考点保密室情况简表》(附件6),设有多个保密室的考点请编号排序。保密室启用前要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填入《保密室准备工作自查情况表》(附件7)。请于5月10日前将附件6和附件7传真至省学位办。

  实行保密室零报告制度。每日16点前,保密室值班人员须将《保密室值班情况登记表》(附件8)上报省学位办。省学位办将汇总各保密室值班情况后,将《保密室值班情况汇总表》传真至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

  4.为加强对试卷机要投递环节的管理,使试卷发送进度与各考点试卷接收工作及保密室值班安排有效衔接,学位中心将于5月14日后分批次将试卷以机要邮件的方式寄送至各考点试卷接收人。

  学位中心按计划发出试卷后,将投递信息(含机要单号码,机要箱件数等)传真给试卷接收人。试卷接收人须主动与当地机要部门联系,掌握试卷投递状态,做好接收准备。试卷接收人收到试卷机要箱后,须于当天按《试卷寄送清单及回执》(样本见附件9,原件在最后一个试卷机要箱内)进行清点,查验所有试卷袋覆膜及答题纸(卡)袋密封状态,填写《试卷寄送清单及回执》并反馈。须立即将试卷存入保密室,启动保密室值班工作。

  5.监考员领取试卷时须在《试卷领用签收清单》(样本见附件10)上签字,签收清单由各考点妥善留存,以备查验。

  6.5月21日18:00前,各考点分别按照《答卷袋回寄清单》(样本见附件11,原件在最后一个试卷机要箱内)清点验收答卷袋,统一装入机要箱(各箱须分别附装箱清单,箱内材料须按考点号、考试科目、考场号排序),以机要邮件方式寄至学位中心,不得延迟邮寄时间。

  机要邮件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B1803,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邮政编码:100083,收件人:李恒金,电话:010-82378806。

  7.实行考试零报告制度。每场考试结束后一小时内,请各考点将《考试情况登记表》(附件12)传真至省学位办。联系方式如下:

  省学位办考试值班电话:020-37628043;37628071。

       考试值班传真:020-37627742。

  学位中心考试值班电话:010-82378806。

       考试值班传真:010-82379487,82378727

  8.规范和完善违规处理工作。各考点应成立考试违规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据《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则》(学位办〔2002〕34号),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时规范处理违规行为,做好涉嫌违规考生的证据采集和保存工作(要求见附件13),将《违规处理过程登记表》(附件13-1)与违规证据备份光盘通过机要邮寄至学位中心。5月25日前,各考点将《违规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13-2)加盖公章后寄至学位中心,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

  9.各考点应认真做好考试总结工作,并积极提出工作建议。请于5月25日前将考试工作总结及建议电子版发至:3255034860@qq.com。

  以上所有材料应按时准确上报,上报情况将作为年度考务工作考评的重要指标。

  四、注意事项

  1.2018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将严格执行全部考生指纹验证入场工作。各考点要深入了解《指纹验证入场系统说明》内容(附件15),下载指纹验证入场数据包及指纹验证入场软件,组织人员,配齐设备,熟悉操作,做好调试演练及培训工作。做好宣传告知工作,所有考生必须经指纹验证通过后方可入场考试。

  2.为提高试卷安全性,2018年继续对试卷袋采用带有防伪标记的一次性覆膜方式封装,严防试卷出厂后启用前被人为破坏或窃取,请在试卷交接各环节进行检查核验。

  3.有关考试纪律及考场管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执行。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暂停本考试3年的处理。请各考点提前做好宣传告知工作。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学生参加考试的。

  4.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成绩预计在8月中旬下达至省学位办和各学位授予单位。同时,学位中心将在信息平台中提供考生成绩网上免费查询,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n


附件:  1.《考务手册》(电子版下发)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 考试安全责任书

     4.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样本)

     5.考点主考、值班室及考点情况简表

     6.考点保密室情况简表

     7.保密室准备工作自查情况表

     8.保密室值班情况登记表

     9.试卷寄送清单及回执(样本)

     10.试卷领用签收清单(样本)

     11.答卷袋回寄清单(样本)

     12.考试情况登记表

     13.考试违规处理程序及要求

     14.违规人员情况登记表

     15.指纹验证入场系统说明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

 

附件2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含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考试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广大考生的利益,确保考试工作平稳实施,维护考点、考场和社会稳定,根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指在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中发生的以下事件:

  (一)试卷失窃;

  (二)试题泄密;

  (三)严重扰乱考场秩序;

  (四)严重的有组织作弊;

  (五)造成考试无法正常实施、涉及人数众多的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意外事故;

  (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认为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其它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中国足球彩票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联合成立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问题,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对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研究应对措施,确定处置方案;

  4.派员指导、督察、评估突发事件处置。

  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位中心。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须成立本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级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全国应急领导小组的政策要求,制定本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实施细则;

  2.检查指导本地各考区、考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并向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和请示;

  3.与本地有关部门沟通合作,协调对应急处置工作的支援与配合;

  4.指挥并参与本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对突发事件处置情况进行评估。

  三、应急处置原则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应急管理工作规律,符合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当坚持统一指挥,系统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现问题,即时上报;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的原则。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维护考试工作人员和应试人员的正当权益。

  四、应急处置程序

  (一)发生突发事件时,考试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控制现场,保护证据,并第一时间上报考点办公室。

  (二)考点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做好详细记录,立即呈报省级领导小组;省级领导小组应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及其实施细则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在接到全国领导小组的指示后,做好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处置,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三)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做出明确指示,必要时可召开全国领导小组紧急会议,对突发事件处置做出决策,并将有关决定及时通知省级领导小组,指导其进行处置。同时,组织对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处理状况和社会影响进行评估。

  五、突发事件类型及其处置措施

  (一)试卷安全事件

  此类事件主要指试卷遗失、试卷被窃、试卷损毁、试卷运送途中发生意外等可能造成试题信息失泄密的事件。

  处置原则: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失(泄)密,尽可能控制和减小扩散范围。

  处置措施:保护现场,清点数目,确定试题是否扩散以及扩散范围;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级保密工作部门和公安部门;在第一时间会同公安机关采取必要措施,控制知悉范围,切断信息外泄途径,监控信息传递渠道;评估后果,决定当年考试是否如期进行。

  (二)考试安全事件

  此类事件主要指严重妨害考试正常进行、危害考试公平公正的事件,如大量考生入场积压、扰乱考场秩序、有组织作弊等。

  处置原则: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事态恶化,将可能出现的事件及时化解;按照新修改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厉处理各类作弊事件。

  处置措施:及时解释疏导,稳定有关人员情绪,防止事态蔓延扩展;依照有关规定迅速对闹事者分类处理,尽快恢复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事态严重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请求指示;对确需中止相关考场或者考点考试的,应当报经领导小组批准。采取得力措施制止作弊行为,维护考场正常秩序,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参与作弊的考生;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请求公安、电信部门协助查处工作,切断串通作弊渠道。

  (三)意外事件

  此类事件主要指影响考试的自然灾害、重大疫情以及火灾、集体中毒、房屋倒塌等意外事故。

  处置原则:以人为本,把保障考生及考务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意外事件造成的危害。

  处置措施:发生洪水、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无法进行或者无法继续进行考试,应尽最大努力确保试卷安全,不泄漏,不丢失,并采取必要的宣传手段告知考生停考和停考原因。发生重大疫情或者获悉重大疫情预警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防疫部门报告;组织有关部门的人员赶赴疫情发生地做好防控工作。发生火灾、集体中毒、房屋倒塌等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紧急情况立即妥善处理,做好突发事故的人员疏散、伤病员救治和情绪安抚工作,保证考生与有关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对中止考试的考生进行教育,不得泄露试题和影响其他正常考试的考场、考点;立即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请求指示。

  六、应急处置的信息管理

  (一)信息发布

  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严格信息发布纪律,既要及时进行信息发布,保障考生的知情权,又要维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杜绝信息违规发布和错误发布。有关通知和新闻稿应当严格报批程序,严密工作纪律。

  (二)信息监控

  发生突发事件后,考区、考点应当及时采取封闭事发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防止涉密信息扩散等有效措施。发现炒作突发事件,煽动不明真相群众闹事等倾向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干预,消除影响。要密切关注互联网信息动态,发现有泄露国家秘密嫌疑的,要重点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采取措施给予屏蔽、删除,并追查来源。

  七、应急处置的责任追究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和后果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发生突发事件时工作人员擅离岗位的;

  (二)发生突发事件后隐瞒不报或者报告不实的;

  (三)发生突发事件后处理不及时或者采取措施不当的。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3

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安全责任书

  中国足球彩票学位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工作。“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是规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保障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试卷(包括备用试卷)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题纸、答题卡)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启封、泄漏。

  按照安全保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即“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确保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试卷安全和考试顺利实施, 我校主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是考试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总责。

  我校将认真落实中国足球彩票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8〕13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8〕32号)和《教育部 中宣部 公安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4〕2号)等文件要求,努力做好考试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认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制定考生指纹验证入场工作方案,确保考试安全责任落实。制定保密室值班和试卷签收领用制度、本考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实施细则,执行考试值班和零报告制度,严格履行试卷的传递、保管、领用、启用、监考、回收等工作程序,确保不出现泄密、舞弊事件。

  2.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安全保密和政策法规教育,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的岗前培训,强化各项考试业务及操作规程培训,特别是有关考务改进措施的落实和防作弊技能培训。做到全员接受培训,逐级全员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一律先签字后上岗。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凡发生泄题漏题事件,对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3.切实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公信力,坚决打击考试作弊,尤其是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行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考场周边环境的整治和监控力度,严肃考风考纪,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4.考试结束后,应对本考点考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上报。

考点安全责任人签字:         

考点院校  (公章)

2018年5月  日


 

附件4

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本人参加2018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             考点的〔□考务管理  □试卷保管  □监考……〕工作,已经学习了《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则》(学位办〔2002〕34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务手册》、《2018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务培训教程》、《指纹验证入场培训教程》、《高科技作弊手段及防范教程》(考点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的相应细则可一并列出)……。本人已知晓该考试试卷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考生答卷(含答题纸、答题卡)在成绩公布前属国家秘密级材料。本人愿意执行规定,遵守纪律,履行责任,并郑重承诺:

  1.本人无直系亲属参加2018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

  2.本人愿意自觉遵守保密纪律;

  3.本人将严格遵守考务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本人如违反安全责任书之规定,愿意接受相关处理;

  ……(根据考试工作人员任务分工,由考点自行增减以上条款)

本人签字:         

                 2018年5月  日


附件5

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考点主考、值班室及考点情况简表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考点主考


职务


移动电话


值班室

所在单位


值班地点


值班电话


传真电话


值班室

负责人


职务


移动电话


值班人员


职务


移动电话


值班人员


职务


移动电话


考场号

考场名称

上午

考试人数

下午

考试人数

考点主考

移动电话





































                       考点主考签字:                         考点院校(公章)

                                                                                                   2018年5月  日

注:请于5月10日前将此表签字盖章后传真至省学位办(020-37627742)。


  

附件6

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保密室情况简表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序号

考点名称

保密室所在单位名称

保密室所在地点

保密室

负责人

值班电话

值班人员名单

01







02







03







04







05







06







07







              考点院校(公章)                                    考点主考签字:                        

   2018年5月  日  

注:请于5月10日前将此表签字盖章后传真至省学位办(020-37627742)。


  

附件7

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保密室准备工作自查情况表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保密室编号:

所在单位名称


启用日期


是否

考点

□是    □否

类型

情况登记

备注(注明名称)

安全保密规章制度

□有    □无


岗位责任制度

□有    □无


责任追究制度

□有    □无


安全保密值班制度

□有    □无


保密室负责人姓名


值班电话


手机


保密工作人员培训

□有    □无

参训人数

(人)

值班记录表

□有    □无

值班人员名单


所在地点


面积

(㎡)

楼层

(层)

全国统考专用保密室

□是     □否

结构

□钢混 □砖混

里外套间

□有     □无

防盗铁门

□有    □无

防盗铁窗

□有     □无

防水功能

□有    □无

防鼠功能

□有     □无

红外报警器

□有    □无

视频监控回放设备

□有     □无

灭火器个数

(个)

灭火器有效期限


保密铁柜个数

(个)

保密铁柜有无密码锁

□有     □无

保密室钥匙、保密铁柜钥匙及密码是否分别掌管

□是   □否

保密室钥匙掌管人员


保密铁柜钥匙掌管人员


保密铁柜密码掌管人员


试卷是否全部存放入专用保密铁柜

□是        □否

验收单位名称


验收情况

□合格     □不合格

验收日期


合格有效期


自查结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考点院校    (公章)                       保密室负责人签字:                

  2018年5月  日

注:请于5月10日前将此表签字盖章后并附保密室验收合格证复印件传真至省学位办(020-37627742)。


 

附件8

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保密室值班情况登记表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保密室编号:

试卷入库时间

2018年5月    日    时    分

保存内容

试卷袋数


答题纸(卡)袋数


备用试卷袋数


备用答题纸(卡)袋数


试卷袋覆膜包装状态

□完好            □破损

试卷袋密封状态

□完好            □破损

值班情况


异常情况


值班人员

签字(两名以上)


值班电话


保密室负责人

签字

(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

2018年5月    日    时






注:各保密室于每日16:00前将本表签字盖章后传真至省学位办(020-37627742)。


  

附件9

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试卷寄送清单及回执(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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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答卷袋回寄清单(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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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试卷领用签收清单(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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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情况登记表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考试时间:5月20日(□上午  □下午)             

12.png

                                                             考点院校  (公章)

                                         考点主考签字:                  2018年5月20日

注:各考区于每场考试结束后1小时内将此表签字盖章后传真至省学位办(020-37627742)


附件13

考试违规处理程序及要求

  做好违规处理工作是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规范程序,加强管理,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违规处理工作程序,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考点应成立考试违规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本考点主考或考点所在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监督检查本考点违规行为的处理工作。

  二、应依据《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则》(学位办〔2002〕34号),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做好考试违规处理工作。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考区考点应在考试前将上述规定以适当形式(张贴公告、网上发布或下载准考证时强制阅读等)向所有考生公告。

  三、各考点须选用标准化考场(有视频监控和全程录像)组织考试。考点须在考点办公室设置违规考生滞留室或处理室,安装照相、视频录像等设备,以便及时采集相关影像证据资料。

  四、违规处理程序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发现考生实施考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如实记录;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应予留存。

  (一)收集证据

  对于考生的各种违规行为,均须对违规者及其伪造的证件(准考证、身份证件)、携带或使用的通讯工具、存储在作弊工具中的信息、夹带资料(须经两名监考员在该资料上签字)等证据及时进行现场拍照和录像,对留存的考生物品应出具收据。

通过视频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通知现场考试工作人员,并将视频录像作为证据保存。考点办公室可以通过视频录像回放,对考生违规行为进行认定。

拍照和录像证据电子文件须刻录成违规证据光盘文件(一式两份)。

  (二)规范记录

  监考员应及时在《考场记录表》中做规范、详细的记录。考试结束后,两位监考员须在《考场记录表》上亲自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考场记录表》不得随意修改,如因特殊情况需对《考场记录表》进行修改时,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原因及时间。

发现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监考员、巡考员或将违规考生送至考点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须同时在《违规处理过程登记表》(附件13-1)中签字确认,违规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认真核查《违规处理过程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三)告知送达

  考点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向违规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并送达中国足球彩票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的《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告知书》(简称《违规处理告知书》)。考试中无法送达的,各省级考试主管部门应于考试结束后7日内挂号寄送。

对于扰乱考场秩序,对其他考生造成影响,且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的,应终止其参加考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挂号寄出后退回的《违规处理告知书》信函,应设法与考生联系,再次送达。确实无法送达的,须保留退回信函原件两年备查。

  (四)准确上报

  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将《违规处理过程登记表》原件及《违规处理告知书》存根和违规证据备份光盘统一交至本考区省级考试主管部门。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证据、《违规处理过程登记表》、《违规处理告知书》存根及《考场记录表》末页(黄底)保存两年备查。

  各考区应将《考场记录表》中的违规考生记录与《违规处理过程登记表》、《违规处理告知书》存根和违规证据备份光盘所记载内容逐一进行核对,确认准确无误后统一填写《违规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13-2)并加盖公章,与《违规处理过程登记表》复印件、违规证据备份光盘(附清单,光盘上需标注省市代码、省市名称、考点单位名称等)一并于5月25日前寄至学位中心,《违规人员情况登记表》须同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


 附件13-1

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违规处理过程登记表

省市名称:          考点名称:             考点办公室名称:                          第  页 共  页

处理时间

违规考生姓名

违规科

目名称

违规行为详细描述

*工作人员签字

证据名称

电子照片文件名

录像

文件名

1










2










3










4










5










6










7










8










注:1.工作人员指发现违规行为的监考员、巡考员或将违规考生送至考点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2.电子照片、录像命名规则:考号+姓名,如:18119901101130李四.jpg,18119901101130李四.avi。                  

考点名称(公章):

考点办公室工作人员(签名): 

考点主考(签名):                           联系电话:           2018年 5月  日

请于5月25日前核对准确,加盖公章后复印并与违规证据备份光盘(附清单,光盘上需标注省市代码、省市名称、考点单位名称)一并机要邮寄至学位中心。

 

附件13-2

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违规人员情况登记表

省市代码:        省市名称:        共   页 第   页

违规考生姓名

违规科目名称

违规代码

违规行为详细描述

告知书

是否下达

违规证据

是否留存

1








2








3








4








5








6








7








8








9








省级考试主管部门(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2018年  月  日

注:请于5月25日前校对准确,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学位中心,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 清华同方科技广场B1803 学位中心考试处,邮政编码:100083


附件14

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违规人员情况汇总表

       考点代码:          考点名称:                          共   页 第   页

违规考生姓名

违规科目名称

违规代码

违规行为详细描述

告知书

是否下达

违规证据

是否留存

1








2








3








4








5








6








7








8








9








10








考点名称(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2018年 5月  日

注:请于5月25日前校对准确,加盖公章后邮寄至省学位办,并将电子版发送至3255034860@qq.com。 


 附件15

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指纹验证入场系统说明

  一、考试指纹验证入场系统含普通通道和特殊通道。普通通道供指纹正常考生使用,配备两个指纹仪,形成两个验证通道;特殊通道供普通通道无法验证通过的考生使用。指纹验证通道应设置在无阳光照射的环境下。

  二、普通通道由3名工作人员负责,呈“前一后二”站位。前面1人手执条码枪扫描考生准考证,最多可预读10名考生信息;后面2人各执一个指纹仪,按系统要求核验考生指纹,根据验证系统显示结果,允许或拒绝考生入场。凡尝试3次仍未能通过验证的考生,应立即安排其前往特殊通道验证。

  三、特殊通道可对考生事先采集的6枚手指指纹依次进行验证,只要有1枚指纹验证通过即可入场。

  四、在特殊通道仍然无法验证通过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再次核验考生所持证件,并与系统中的考生照片进行比对。如确认是考生本人,使用系统为该考生现场拍摄照片,同时要求考生签署《2018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入场资格确认表》(可以使用指纹验证入场系统打印)后,方可入场考试。

  五、为提高指纹验证入场速度并防范指纹膜造假,应采用由工作人员手执考生相应手指进行指纹验证的方式。

  六、指纹验证入场结束后,工作人员及时通过系统将本考试大楼各通道验证数据导出并汇总,生成本考试大楼各考场的《指纹验证入场情况统计表》,打印下发至各考场监考员,与实际参加考试考生信息逐一核对,不一致者要严格核查,并给予相应处理。

  七、学位中心制作了《指纹验证入场工作示范》短片和《指纹验证系统培训教程》PPT(可在信息平台中下载),供各考点培训时参考。

  八、在指纹验证入场过程中,如验证系统出现重大故障且短时间内无法修复,或出现待入场考生大量积压等情况,有可能导致考生无法正常入场参加考试时,考点或考试大楼指纹验证入场工作负责人经请示本考区主考同意后,应及时让考生入场参加考试。对于未进行指纹验证入场而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在考生离场前补验指纹。此类情况须及时向学位中心书面报告。

  九、各考区考点须在考前对负责指纹验证入场的工作人员进行认真培训,务必做到先培训后上岗,要求其能熟练掌握指纹验证入场所需的计算机软、硬件操作技能。

  十、每场考试结束后,各考区汇总各考点考试大楼入场验证数据包(须及时备份),并通过信息平台上传。考生指纹验证入场记录将作为核发考生考试成绩的依据。全部考试结束后,以考区为单位将验证数据刻录光盘随答卷机要寄回学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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