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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2-30 14: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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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本网原创稿

  根据《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粤教督〔2014〕49号)规定,现将拟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5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用真实身份致电(或传真)020-37626849,个人来件请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拟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的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

拟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的名单

(共43个)


佛山市(11个)

顺德区大良街道、容桂街道、北滘镇、陈村镇

高明区荷城街道、杨和镇、更合镇、明城镇

南海区狮山镇

三水区芦苞镇、大塘镇

惠州市(10个

惠城区水口街道

龙门县龙江镇、永汉镇、蓝田瑶族乡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

惠东县高潭镇、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

博罗县杨侨镇、福田镇、龙华镇

汕尾市(11个)

陆丰市八万镇、河西镇、上英镇、湖东镇、内湖镇、南塘镇、金厢镇、陂洋镇、大安镇、潭西镇、铜锣湖农场

阳江市(1个)

高新区平冈镇

清远市(10个)

清城区横荷街道、龙塘镇、源潭镇、东城街道、洲心街道

佛冈县迳头镇、水头镇、石角镇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禾洞镇、上帅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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