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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申报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督导验收暨教育强县复评材料公示
发布日期: 2019-11-27 09:15:54 | 浏览次数: |
- | 来源: | 教育督导室 |
经汕尾市人民政府推荐,现将汕尾市海丰县拟进行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督导验收暨教育强县复评的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共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用真实身份致电(或传真、电子邮件)020-37626849,sdds37626849@126.com。个人来电、来件请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前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海丰县申报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督导验收暨教育强县复评材料.zip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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