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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简报(第16期)
发布日期: 2011-12-26 11: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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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2011年12月26日

       2011年我省中小学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根据全省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专项治理工作安排,今年6月底起至12月中旬,我省在各地中小学深入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亲自组织实施,狠抓治理落实,在清查违规收费补课、治理滥订教辅资料、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效。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组织广泛深入的教育学习,教育面广,思想触动大。一是组织全省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及中小学校长观看《广东省纠风工作专题暗访片(三)》200多场,共计25.23万人次,观看率达100%。广大教育工作人员和中小学校长通过观看发生在身边的教育乱收费违法违纪案例,触及了思想,敲响了警钟。二是开展党纪、政纪、法纪和道德操守教育。增强了教育工作人员和中小学校长法律观念、纪律观念和道德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水平,自觉杜绝以教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学校以党支部和年级组为单位开展学习“大讨论”。领导干部、党员带头,通过学习讨论,人人谈认识,谈感受,亮态度,表决心,为遏制教育乱收费打下思想基础。四是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教育收费政策,重申教育收费各项规定和制度,进一步明确教育收费政策界限,自觉规范收费行为,做到学校清清楚楚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缴费。
    (二)认真排查问题,力度大,范围广,查的深,抓得准。一是印发通知部署学校自查自纠。今年秋季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开展2011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发电〔2011〕12号),部署各中小学校切实做好教育收费的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开展拉网式检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纠风办等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对辖区内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切实纠正违规收费行为。三是对重点市县进行督查。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等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派员组成联合督查组,于今年9月20-28日对湛江、茂名、汕尾、揭阳、惠州等市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据统计,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以来,省、市、县三级共组织860个检查组,检查了826所高中和1004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查处违规收费金额914.59万元,查处教育乱收费责任人93人。四是加强对动态监测点的监测。今年我省加强对23个县(市、区)、50所中小学校设立的教育收费动态监测点的监测工作,基本杜绝了监测点顶风违纪乱收费现象。
    (三)再次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进一步完善教育乱收费信访快速督办和定期通报机制。为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今年8月份,我省及各市县通过媒体再次向社会公布各地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安排专职人员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及时认真办理教育收费信访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
    (四)编发工作简报,通报工作情况。为及时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省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督促各地及时报送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信息,并及时编发《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简报》。到目前为止,已编发《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简报》16期,有效地促进了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五)查漏补缺,堵塞漏洞,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坚持学习教育、排查问题和制度、机制建设齐抓并举,针对佛山、茂名、汕尾、惠州等市的部分学校存在招收择校生违反“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超计划招收择校生和违规使用择校费问题,省教育厅党组高度重视,一是落实有关处室就有关问题认真研究,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堵塞漏洞,并对全省工作加强指导检查。二是组织专人实地督查落实整改。截至2011年8月底,有关市学校和主管部门均已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整改落实率达100%。三是印发《关于加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管理的通知》(粤教职函〔2011〕168号),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并强化制度执行力。
    (六)深入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活动。为促进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申报工作的通知》,全省各地尚未获得“广东省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称号的县(市、区)认真对照检查,查找突出问题,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申报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今年经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议审议确定,拟授予第七批“广东省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单位。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的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有一些地方和学校存在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乱收费行为。主要表现为个别市未能落实省核定的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违规补课收费和滥订教辅资料;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坚定不移地把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下去。
    (一)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切实保障学校办学经费
    一是要努力促请全省各级政府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用更多的精力、更大的财力发展教育,大力推进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保证教育优先发展的经费需要。二是保证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按省要求的比例用于学校的建设。三是认真落实省核定的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确保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继续推进我省第二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县(市、区)工作,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县域内义务教育资源合理机制以及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方式方法,不断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且办出特色。同时,争取尽快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实施方案》,确定治理择校乱收费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并积极实施,切实解决择校乱收费问题。
    (三)深入调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
    针对当前中小学教育收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健全规范教育收费长效机制。同时全面清理规范与国家和省教育收费政策不符的文件规定,各地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有关教育收费文件,对与国家和省现行政策不相符合的教育收费项目要立即停止执行;对梳理出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重新予以明确,确保与国家和省现行教育收费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继续加大对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力度,切实把好监督检查关。发现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同时要按照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纠风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中、小学教育乱收费问题,对所属校长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对顶风违纪的行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对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理,对群众举报不认真核查等现象,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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