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彩票

图片
最新更新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反腐倡廉 > 最新更新
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复核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5-22 16:47:37
浏览次数:0

                                  粤教监〔2012〕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政府纠风办、监察局、物价局、财政(税)局(委)、审计局、文广新局(新闻出版局、文体旅游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的意见》(教监〔2005〕7号)和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活动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教监〔2006〕27号)的部署和要求,我省从2005年起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活动,至今已有165个单位(其中56个为中山市、东莞市以镇为单位组织评选获得规范镇称号的镇)获得“广东省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称号。这些单位在过去的治理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有效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发挥了表率作用。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仍须付出艰苦的努力,确保教育收费工作持续规范。
    为加强管理,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成果,根据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活动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教监〔2006〕27号)精神,经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复核工作。现将《广东省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复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国足球彩票        广东省政府纠风办   广东省监察厅

             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广东省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复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管理,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成果,根据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活动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教监〔2006〕27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省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以下简称规范县,中山市、东莞市以镇为单位)复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开展复核工作
教育收费规范县的复核工作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重要环节和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县复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复核工作。通过复核工作,加强管理,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成果,进一步营造依法治校、规范收费、勤俭办学、师德高尚、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实现教育收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明确复核标准,努力规范收费管理
各地要按照如下标准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县复核工作:
    (一)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部署,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有领导机构,有治理目标,有得力措施,有明显成效。
    (二)认真落实省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和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有关规定,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弄虚作假骗取或截留挪用公用经费补助和生活费补助资金行为,没有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本省户籍以及符合省规定免费义务教育条件的外省户籍学生收取书杂费的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和学校没有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交纳与学位挂钩捐资助学费的情况。
认真落实高中阶段教育国家助学政策和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弄虚作假骗取或截留挪用国家财政资金行为;地方财政应分担的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严格执行《广东省物价局 中国足球彩票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没有幼儿园违反国家和省教育收费政策规定的情况。
    (四)学校及时更新《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教育收费),做到亮证收费,没有使用不规范的收费票据,收费公示规范。没有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向学生进行各种摊派及各种名目“搭车收费”的情况。
    (五)严格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学校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原则,做到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不得盈利,并及时向家长公布收费支出清单,接受家长监督。代收费项目学校按有关规定标准预收,期末结算,多退少补,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支出清单。
    (六)有关部门和学校没有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具、报刊杂志及变相强迫学生购买保险的情况。
    (七)中小学校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变相收费补课等情况。
    (八)公办高中没有违规招收复读生、转校生收费和违反“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及违规使用“择校费”的情况。
    (九)依法加大教育投入,切实落实好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按省核定比例安排用于教育发展,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没有将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用于发放教师工资、教职工政策性津贴补助和福利,以及用于开展奖教奖学活动等情况。
    (十)各地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按时足额返拨给原学校,政府和有关部门没有截留、挪用和挤占教育收费收入,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十一)义务教育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后恢复为公办性质的,全面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按照当地同类公办学校的规定招生收费。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符合“四独立,两分离”的要求。
    (十二)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健全,举报电话畅通有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三、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分级负责复核工作
    教育收费规范县复核工作要在政府的领导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实施。
    县(市、区)要按照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我复评,查漏补缺,完善管理制度和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成果。市负责把好复核的条件关,建立健全复核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复核,发现存在违规收费问题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对不及时整改到位或存在严重乱收费问题的要及时上报。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省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县复核工作,对各地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县复核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复核组对各县(市、区)进行检查及审核,凡经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查实县(市、区)内存在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将撤销“广东省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称号,所属市已被授予“广东省教育收费规范市”称号的,相应撤销“广东省教育收费规范市”称号。同时,相应对被授予“广东省教育强县(市、区)”和“广东省教育强市”称号的县(市、区)、市进行黄牌警告,一年内再发生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将撤销“广东省教育强县(市、区)”和“广东省教育强市”称号。对被撤销称号的单位,相关单位将收回其牌匾。被撤销“广东省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称号的县(市、区),两周年后方可重新申报。对教育乱收费投诉较多的地区和学校,加挂“教育收费重点督办单位”的牌子,实行重点监管,直至取得明显效果方可摘牌。
    四、开展复核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
    (一)各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教育收费规范县复核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县复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市的实施方案要于6月15日前报送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教育收费规范县复核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各市根据教育收费信访情况可专门组织力量复核,也可结合每年春秋两季教育收费检查等工作复核。各市、县(市、区)要抓紧部署本辖区开展自我复评和复核工作,对问题比较突出或群众投诉强烈的县(市、区),要进行重点复核。
    (三)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适时组织复核组对各县(市、区)进行检查及审核,各市、县(市、区)要积极配合省复核组做好复核工作。

 

(C) 版权所有 中国足球彩票
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否则追究法律责任